青海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
招聘聘用辅助工作人员
一、岗位需求
(一)财务岗2名。具备财务、审计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2年以上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,专业会计技术能力强,熟练运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者优先。
(二)临床医学专业2名,药学专业1名。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2年以上工作经验,熟练运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,熟悉公文写作人员优先。
(三)申报岗1名。具备统计、审计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工作责任心强,态度认真、仔细、学习和接受能力强;熟练运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;有服务前台工作经验及熟悉公文写作人员优先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工作责任心强,态度认真、仔细、学习和接受能力强;熟练运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;有服务前台工作经验及熟悉公文写作人员优先。
(二)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,35岁以下(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三)身体健康,无疾病。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师岗位需求表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、行政拘留,有违法受过行政刑事处罚记录史的;
2.曾被开除党籍、团籍、学籍、军籍,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,或者辞退未满五年的;
3.受过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等处分,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4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5.招聘过程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,弄虚作假的;
6.其他不适合招聘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具体程序步骤如下。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
2021年11月24日09:00-2021年11月30日18:00;
2.报名方式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,应聘者将个人简历(包括身份证、具备报名资格的学位证书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,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)发送至邮箱,进行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过程中,提供虚假资料的,一经发现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资格初审后,符合招聘条件者会通过电话通知(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书原件)面试地点及考试、面试事项,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。
(三)聘用。经面试合格,依法统一办理入职手续。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,取消聘用资格,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四、福利待遇
(一)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工资1200元/月,试用期满按《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基本工资:1700元/月。学历工资:大学本科400元/月。
(二)专业技术职称工资:高级职称800元/月、中级职称400元/月、初级职称(含助理级)300元/月。根据岗职相符原则,试用期满后次月按所持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,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工资。
(三)工龄工资:100元/年。聘用人员工龄从聘用到青海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工作的当年(含当年)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(含试用期),试用期满后次月按所聘岗位执行工龄工资。
(四)聘用人员从到工作岗位的次月起缴纳五险。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取暖费、目标考核奖、精神文明奖,试用期满后根据到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发放。
✍报名时间:11月24日-11月30日
✍咨询电话:0971-8250885
✍简历投递邮箱:1521209570@qq.com